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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總論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建築與設計對象息息相關,建築學是一門對於環境人文的論述,依設計對象而有所不同,職業、個性、性別、認同感等都是設計學上不可或缺的要素,攸關人、場所與時間等因子,就是一種“行為”。
    又可分為材料與空間兩類,同樣一個設計,材質會影響到整體感,例如:一個桌面使用玻璃材料看起來簡單、明亮,但會擔心打破或刮傷;若使用原木材質,增加舒適感,讓人心曠神怡,不會有壓迫感。空間可分為實空間與虛空間,在空間內需要防禦,依照人的行為,而設計不同的防禦方法。而這些就會想到性能,一個工具的性能,使用看就知道;一個電腦的性能,也是買回來試用看看,可是,一棟房子的性能不能蓋起來住看看,才能判斷他性能的好壞,因為房子的價格實在不菲,所以參照前人的經驗,正所謂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,以史為鏡可以明得失,古人留給我們豐富的資料庫,這就是讀書的必要,研究、嘗試增加一個建築的性能,建築所必備科學、客觀、分析。
    在有人的地方依人行為模式,需要設立開口,開口可分為三類:門、窗還有洞,為了防禦在門上加裝門鎖,甚至在傳統民居有使用銃眼或銃樓等守衛方法,這些設施的建立從行為來的,元素不同而有所不同,門、窗、洞之使用內容皆不相同;材料、空間、人亦互不相同,卻彼此密不可分。
    在這小小的空間內不斷循環、擴大,簡單的論述內隱藏高深的學問,建築行為無論發生在任何領域,跨越著各場域的屬性,由性能到空間皆是建築反應人文等廣域面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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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呅綸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